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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5  浏览次数:442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提交2020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并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63号)有关精神将以年度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2)为基础,组织开展我校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时间

1.考核范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校级实验教学中心。

2.考核时间:内容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1.国家级示范中心、虚仿中心撰写完成2020年度考核报告,学院组织开展考核报告初审,审核通过的考核报告和统计表签字盖章后请于2021年1月13日前提交电子版。

2. 2020年度示范中心考核报告专家评审会将于线上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各示范中心和虚仿中心进行PPT汇报10分钟左右,专家根据考核报告材料和汇报情况开展评审,提问答辩时间为10分钟左右。会后学校汇总专家评审意见向学院进行反馈。

3.学院根据评审专家反馈意见修改后,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示范中心和虚仿中心考核报告最终稿(纸质版2份),学校统一加盖校公章,返回学院1份。

4.学院登陆“高校教学实验室年度报告管理系统” (http://222.27.186.55)进行网上填报、上传考核报告材料。使用账户和密码不变(同去年)。相关操作指南见管理系统内部说明,网络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

三、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报告撰写要求参照国家级示范中心报告模板,于2021年1月13日前提交考核报告和统计表纸版(原件1份)。

四、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年度考核工作,如实填报,并对2020年以前报送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及时修正错误数据,保证网上填报数据的统一、规范和完整,同时准备好考核数据统计表的佐证材料以备查。各考核单位应严格按通知要求规范上报文件名称,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

以上年度考核报告纸质版送至本科生院实践教学与交流处(主楼521室),电子版word 版和PDF版)发送至sysglk@hrbeu.edu.cn.

联系人:刘嘉南   联系电话:82519657

附件:

 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提交2020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并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2020)

3.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2020)

4.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2020年)

5.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2020)

2020年度考核.rar

 本科生院

                                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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